网站首页

党风廉政

当前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党风廉政 - 正文

烟台市纪委监委通报作风建设问题

来源: 日期:2022-04-30作者: 浏览量: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现将市纪委监委察访发现的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予以通报。

福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正科级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李学强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22年1月23日,李学强收受请托人送予的香烟、白酒等礼品,1月24日,收受法律行业工作人员送予的香烟、海鲜等礼品。2022年4月,李学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福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副所长康祝瑜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22年1月26日,康祝瑜先后收受2家辖区医疗机构负责人送予的白酒、海鲜等礼品。2022年4月,康祝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牟平区武宁街道应急管理中心协管员于亮亮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22年1月17日,于亮亮收受辖区企业负责人送予的红酒等礼品。2022年4月,于亮亮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莱阳市公安局万第派出所三级警长万凌平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22年1月26日,万凌平工作期间驾驶单位公车到亲戚家拉年货。2022年4月,万凌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龙口市消费者投诉中心职员韩建平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22年1月20日,韩建平在龙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监督检查科帮助工作期间,驾驶单位公车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手机店办理私事。2022年4月,韩建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莱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三山岛中队工作人员杨泰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22年1月17日,杨泰安排其他工作人员驾驶单位公车载其到手机店办理私事。2022年4月,杨泰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以上6起问题,均系市纪委监委在2022年春节期间察访发现的。中央八项规定已出台十周年,高压态势之下,仍有个别干部心存侥幸、顶风而上,不收敛不收手,违规收受礼品、公车私用等问题屡禁不止、时有发生,反映出“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和隐蔽性,作风建设依然任重道远。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典型问题中汲取教训、引为镜鉴、警钟长鸣,时刻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牢记清廉是福、贪欲是害,勤扫“思想尘”、常破“心中贼”,从理想信念上守起,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大力倡树“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明规矩明方向明底线、强担当强本领强执行,坚持严字当头,勇于自我革命,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不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驰而不息把作风建设推向深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把监督融入日常、做在经常;要紧盯“五一”、端午关键节点,持续发力纠治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顽瘴痼疾,对顶风违纪行为严肃查处、露头就打,对隐形变异现象精准发现、有效破解,坚决防止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以作风建设新成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