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论证与立项
项目部门按照招标采购工作有关规定,组织相关项目的需求调研与论证,做好招标采购前期的项目论证(包括项目可行性论证)、立项、落实经费来源等准备工作,出具并签署调研论证报告报学校审批。
二、提出项目采购申请
项目部门在采购事前按照财务处预算资金用款审批要求提出采购预算申请。采购预算审批通过后,项目部门应在采购内控系统发起采购申请,提报采购需求方案,经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采购程序。
三、编制采购文件
项目部门协助采购代理机构、采购职能部门对采购文件中的商务、技术条款进行论证确认,拟定招标采购项目的标书及相关文件,依法确定采购方式。
四、发布采购(招标)公告
采购文件编制完成后,采购职能部门委托学校宣传部门在学校官方网站、招标代理公司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等指定平台同时发布采购(招标)公告。
五、实施采购程序
采购职能部门委托招标代理公司或者采购职能部门自行组织开标、评审。项目部门指派代表作为评委人选出席开标、评审会议,邀请财务处、纪检监察处等参与监督。
六、发布成交(中标)公告
根据评审结果,确定采购成交(中标)供应商,由采购职能部门委托学校宣传部门在学校官方网站、招标代理公司在山东省政府采购网等指定平台同时发布成交(中标)公告。
七、签订采购合同
采购职能部门、项目部门根据评审结果以及学校法务意见,联系成交(中标)供应商根据项目性质和成交(中标)情况,拟定合同文本,签订采购合同。
八、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和资产入库
项目成交后,由项目部门对照采购合同,督促项目进度。在成交(中标)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和招标投标文件的要求完成项目后,项目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由采购职能部门组织按照合同、协议约定和招标投标文件的要求及时予以验收。验收申请流程以办公系统公示表单为准。验收合格后,项目部门及时到资产管理处办理资产入库手续。
九、采购项目结算和材料归档
项目验收合格后,由项目部门按合同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报销付款等手续,同时负责履约保证金、质保金的核退工作,采购职能部门根据项目部门实际业务需求协助提供相关材料,收集整理采购各环节形成的资料,形成招标采购档案,年终结束后,移交党委(学校)办公室存档,保存年限不少于15年。

本工作流程及流程图为招标采购工作的常规流程和流程图,学校招标采购工作要求最终以《山东商务职业学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修订)》(鲁商务办字〔2025〕14号)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