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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务职业学院经济合同续签服务指南

来源: 日期:2025-09-09作者: 浏览量:

一、续签适用情形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续签:

1.原合同已明确约定续签条件,且乙方义务已履约完成;

2.上一个合同期内乙方履约情况良好;

3.继续履行合同符合学校经济效益和实际工作需要的。

二、续签审批流程

1.项目部门应于合同到期60日前发起续签申请(见附件1),同时提报合同履行情况考核总结报告(见附件2),OA审批流程如下:

合同承办人——项目部门负责人——项目部门分管校领导——财务处处长——资产管理处处长——资产管理处分管领导——校长——资产管理处分管合同科长——资产管理处合同经办人。

2.续签申请审批后,合同承办人需从采购内控系统合同信息登记模块新增非采购合同,进行信息登记并上传合同。

3.合同审批完成后合同承办人及时联系乙方签署合同。

三、其他要求

1.项目部门应在原合同到期前60日前启动考核与续签流程,确保工作有序衔接。

2.项目部门是合同的经济责任主体部门,须对《合同履行情况考核总结报告》的内容负责。

3.乙方未通过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合同,不得申请续签。

4.续签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资产管理处不予受理。

合同续签事宜如有疑问,请及时与资产管理处联系。

联系电话:0535-6925181


附件:1.合同续签申请模版

      2.合同履行情况考核总结报告模板